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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2015年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

作者:市馆_吴芳蓉 时间:2017-05-24 10:01 字体:【 】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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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县(区)教育局,江西师范大学,各相关远程培训机构:
  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》(教师[2013]13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厅[2015]2号)要求,并结合我省实际,经研究,决定启动实施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工作(以下简称“能力提升工程”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目标任务
   “能力提升工程”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能力、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能力、应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,以30个项目县为主,对全省1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(培训计划分配见附件1)进行72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,优先保障乡村教师接受培训。
  二、项目类型
  2015年江西省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共设置四类项目,分别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,即: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示范县培训项目、示范校培训项目、县区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;幼儿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示范县培训项目、示范园培训项目、县区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。
  三、承办单位
  采取招标方式,经专家评审,确定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等8所院校(机构)承办“能力提升工程”。各市县学员使用教师编号和密码,登录对应的远程学习机构完成“网络研修”(具体登录网址详见附件2)。
  四、培训时间
  201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。
  五、有关要求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
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,形成省、市、县、校四级组织实施网络。省级负责搭建平台,开发资源,重点对培训者、培训管理者和骨干教师进行提升培训;市、县负责组织学员开展培训和测评,建立以县教师发展中心(进修学校)为主体的网络研修社区,并监管和指导相关工作;各中小学校是工程实施的基本单位,要加强校本研修活动规划和管理,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动应用。
  (二)强化项目协同
  一个市(县)对接一个机构,每个县明确一个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事务。项目承担机构和院校要与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对接,结合县域实际,建立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团队,落实培训团队、培训课程、组织实施、过程管理、考核评估和培训经费等方面具体事项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。
各培训机构和院校要依托县级教师发展中心(进修学校),建立不同层级的网络研修社区,有针对性地组织“能力提升工程”项目管理者和培训者专项培训,提升组织管理和培训指导能力,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。
  (三)创新培训模式
  培训机构和院校要结合项目县教育信息化实际,采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、现场实践、移动学习和“送培上门”等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,推动全员研修。通过网络研修社区,不断完善“个人空间——教师工作坊——研修社区”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,形成以校为本的网络研修和校本教研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。
  (四)严格过程管理
  “能力提升工程”由省教育厅委托江西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,会同挂靠在南昌师范学院的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具体实施,按照工作分工,各司其职,共同推进。
 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仍按现行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办法,负责组织参训教师报名、学习和日常管理,以及教学辅导等落地工作。要加强对学员和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、监督和指导,并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发展中心(进修学校)的作用,有效利用江西教师教育网和培训信息管理系统,做好学员管理和项目评估等工作。各培训机构和院校要严格按照申报实施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提高培训绩效。
  我省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,采取“测试诊断+远程+成果+测评”的方式实施。参训教师完成学时,测评合格,省教育厅发放统一印制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合格证书。各地要按教育部要求,将教师取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、职务(职称)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。教师参训和测评合格情况,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。
  (五)促进成果应用
  各县(区)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以创建示范性网络研修社区、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县等为契机,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学校和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,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。省、市、县要通过网络名师课堂、“微课”比赛、YY讲座、示范课评选、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,发掘推广应用成果,形成良好应用氛围。
  (六)严肃工作纪律
  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培训组织工作任务重,责任大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政令畅通,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,周密安排,认真落实,足额选派学员,严格组织施训。要强化组织原则,严肃工作纪律,对于政令不畅、不主动作为、工作推诿敷衍的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,造成后果的,要责令追究纪律责任。
  承担“能力提升工程”任务的院校和机构负责培训组织、管理、指导、施训、考核,要完善方案、按需施训、优化团队、丰富资源、加强辅导、强化管理、创新模式、精心服务,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。对于培训组织管理不力,施训工作不认真,学员反映差的院校和机构,将扣除相关经费,取消承训资格。
  六、其他
  1.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:熊东海,联系电话:0791- 86765180,电子邮箱:702480176@qq.com。
  2.省“能力提升工程”项目办联系人:刘娅,联系电话:0791-88120831 ,电子邮箱:632024809@qq.com
  
附件 2015年“能力提升工程”培训计划分配表